一种全新的司法审查理论策略:最低限度主义——解读《就事论事——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从峰[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处:《财经政法资讯》2009年第6期3-11,共9页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摘  要:凯斯·R.桑斯坦教授在对近期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审查实践特征描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最低限度主义的概念。司法最低限度主义就是指,在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判决中,除非对于论证结果的正当性确有必要,否则就不发表意见,并且尽量对某些事情不做裁定。司法最低限度主义同时具有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的内容,使其实施成为可能。司法审查中采用最低限度主义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可欲优点:它有利于减轻做出司法判决的负担;它更少犯错误,即使犯错误,也更少具有破坏性;

关 键 词:司法审查 最低限度 最高法院 主义 美国 解读 司法判决 特征描述 

分 类 号:F275.3[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D925.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