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民商事管辖抗辩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卫国[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430073

出  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1期75-78,共4页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摘  要: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权。涉外民商事诉讼的当事人以法院无管辖权作为拒绝涉外民商事判决的理由,且推定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协议管辖等原则在法律上不仅应规定管辖权抗辩,通过管辖权听证等途径给当事人提供行使这一权利的机会,并在实体问题审理之前明确告知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以便提高涉外民事诉讼的法律效率。

关 键 词:民事司法管辖异议 涉外民商事管辖权抗辩 默示协议管辖 民事管辖权听证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