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明标准确定的根据——兼论附带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覃祖文[1] 

机构地区:[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出  处:《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29-33,共5页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摘  要:证明标准具有主观性、盖然性与相对模糊性和法律拟制性,证明标准设定的根据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考察,在宏观上,证明标准确定的根据有:人的认识能力、生产力水平、认识对象和社会的公正观,在微观上,其确定的根据有:证明主体的认识能力、举证的难易程度、证据量和证据信息量、证明对象的性质、诉讼模式及其它证据制度,据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执统一的标准,即刑事诉讼标准。

关 键 词:证明标准 确定根据 附带民事诉讼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1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