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物权法》第107条之漏洞及填补——基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凡[1] 

机构地区:[1]云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年第20期257-258,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我国《物权法》第107条是关于遗失物有限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该条文未将盗脏物纳入适用范围实属开放的漏洞,未将货币、无记名证券排除外实属隐藏的漏洞。本文认为善意第三人占有之物系盗赃物时应类推适用《物权法》第107条;系货币或无记名证券时应对该条进行目的性限缩。

关 键 词:盗赃物 法律漏洞 填补 

分 类 号:D92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