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实践认定研究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叶亚杰[1] 

机构地区:[1]黄淮学院社科系,河南驻马店463000

出  处:《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39-42,共4页Journal of Xinj iang Police Officers’Academy

基  金:2009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040)"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制定,可有效地遏制当今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现象,但司法实践认定此罪较复杂。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要从信息的数量、信息的保密程序、涉及信息的行为次数、信息扩散的时空范围、受害者的精神状况、物质损失数额等方面考虑。

关 键 词:公民个人信息 出售 非法提供 非法获取 犯罪 

分 类 号: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