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书面用药交待 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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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吴妙莲[1] 赵永根[1] 王珏[1] 张慧芬[1] 郦柏平[1] 

机构地区:[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杭州310003

出  处:《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0年第8期609-611,共3页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

基  金:浙江省中医药软科学研究计划(2008RA011)

摘  要:《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向患者交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门诊药房发药时传统的用药交待多为口头交待,我院因所服务的对象是儿童,与成人患者显著不同,

关 键 词:用药交待 用药安全 儿童 《处方管理办法》 药品说明书 专业技术人员 成人患者 卫生部令 

分 类 号:R95[医药卫生—药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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