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税费立法权的纵向配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小红[1] 王元鹏 

机构地区:[1]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2]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0年第9期117-118,共2页The Merchandise and Quality

基  金:2010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完善我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2010sk039zd)的部分成果

摘  要:我国税费立法权纵向配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行政收费设定权的监督控制不够健全;地方政府行使变相的税收立法权,进行制度外的税收竞争。为此,本文建议:通过税收基本法对我国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作出规定;减少财政级次,在合理配置地方税种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授予地方政府对于全国统一实行的部分地方税的执行性立法权、部分税收要素的调整、确定权;授予地方政府对于非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立法权和地方行政收费立法权,上级政府行使对地方政府的地方税立法以及重要的地方行政收费立法的批准权和监督权。

关 键 词:税收 行政收费 立法权 纵向配置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