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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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税务》2010年第11期33-34,共2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纺织机械设备生产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以出口业务为主,我公司自2008年6月首次出口设备以来,每月增值税税额都为负数,因此我公司既未缴纳增值税,也未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今年初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补缴2008年6月以来少申报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我公司处以罚款。对此我们认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税额为依据,我公司过去一年多并未缴纳增值税,因此对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不需缴纳。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公司出口免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关 键 词:增值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 缴纳 纺织机械设备 主管税务机关 2008年 出口企业 

分 类 号:F275.4[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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