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主体与案件管辖问题研究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鲜铁可[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

出  处:《人民检察》2010年第24期18-22,共5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刑事申诉主体可分为刑事申诉人和刑事申诉代理人两大类。可以将监狱在押犯的申诉案件一律归口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根据统一的立案标准来认定该刑事申诉案件是否应当立案。不管是对于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还是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申诉案件,都应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关 键 词:刑事申诉主体 案件管辖 申诉案件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