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浙江学刊》2011年第1期149-153,共5页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摘 要:预约合同的效力在理论上有"必须磋商说"和"必须缔约说"的分歧,预约效力的选择实质上是在平等保护双方交易机会与意思自治的冲突中寻求平衡。信赖保护原则可以有效实现这一平衡:保护力度的大小与当事人对预约信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对于将来签订本约中必要条款具备的预约因信赖程度较高,应采用"必须缔约说"。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赋予了特定条件下预约拟制成本约的效力,但它忽略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同时因条件过于苛刻,导致实践中拟制几乎不可能,需结合《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作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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