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协商致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钱叶芳[1] 郑红霞[2] 

机构地区:[1]温州大学 [2]华中科技大学

出  处:《中国劳动》2011年第2期51-53,共3页China Labor

摘  要:案情简介 张某自2001年12月起进入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于2006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届满,此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2008年4月,双方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数额较先前的劳动合同约定有所提高。但是考虑到生产经营状况,某公司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将工作岗位定为“次核心员工”,

关 键 词: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 协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订 生产经营状况 2001年 2007年 

分 类 号:F244[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