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实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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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出  处:《党建研究》2011年第2期58-58,共1页

摘  要:差额提名。把党组织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谁提名”与“如何提”,切实防止了“软差”、“陪差”现象。差额推荐。在民主推荐之前,把“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公开,让干部群众清楚“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差额考察。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延伸考察、集体面谈等多种形式,确保把人选的比较优势、个性差异考察清楚。差额酝酿。

关 键 词:差额考察 干部制度 聊城市 山东省 干部群众 选拔 民主推荐 个别谈话 

分 类 号:D262.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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