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考量  被引量: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朱新林[1]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律适用》2011年第4期33-37,共5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既判力固然是一个实用的理论工具.但是既判力的主语,通常被限定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且既判力的功能旨在维护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义安排。那么,公证执行证书.作为公证机关签发的执行依据是否具有既判力.成为一个非常有必要探讨的理论问题。事实上,这一理论问题的回答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出具程序、可诉性、

关 键 词:公证机关 既判力 纠纷解决机制 证书 考量 公证债权文书 强制执行效力 裁判文书 

分 类 号:D926.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