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案例教学法”加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修养——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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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艳芳[1,2] 

机构地区:[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2]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74

出  处:《咸宁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141-142,共2页Journal of Xianning University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CUGW09022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2010B29)

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国内很多高校在教学过程中都运用了此法。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案例教学法"在讲授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结合国外高校的相关经验,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结课方式三方面提出了对"案例教学法"的改革设想。

关 键 词:案例教学法 简介 不足 改革 创新 

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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