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处理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奉梅[1] 

机构地区:[1]西南科技大学

出  处:《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年第4期56-58,共3页

摘  要: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国债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关 键 词: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 新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 经营租赁 修理费用 印花税票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