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起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须提供卫生部证明建“身份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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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饮料工业》2011年第5期21-21,共1页Beverage Industry

摘  要:来自国外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首次进口,必须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进口企业要为所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建立质量信息“身份档案”。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榆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并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食品添加剂 卫生部 新品种 进口 档案 证明 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 

分 类 号: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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