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思考与建议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马忠明[1] 

机构地区:[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出  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1年第11期29-30,共2页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摘  要:2007年5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总局共同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药品广告审批和备案的程序、时限、申请人的义务、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有关的法律责任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并且增加了第二十一条:“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关 键 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广告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销售 暂停 2007年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F203[政治法律—法学] F426.7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