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城乡居民大病报销“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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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单坤 

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3期73-73,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2011年初,江苏省昆山市调整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今后,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一样,取消大病医疗保险20万元年度封顶线,以此不断缩小居民医保和城保待遇的差距。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超过20万元以上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继续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5%;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首次将因病情需要使用血制品及急救、抢救、特殊适应症用血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首次的50%,第三次及以上统一调整为200元。

关 键 词: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 昆山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 医疗保险政策 大病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基金 

分 类 号:F842.684[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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