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医疗差错等于避免医疗纠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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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鑫杰[1] 

机构地区:[1]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

出  处:《中国社区医师》2011年第46期27-27,共1页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摘  要: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依《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对于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差错。例如,某医生为一胸腔积液的病人施行胸腔闭式的引流术,术前未认真检查器械,结果术中将金属吸引器抽口掉入患者胸腔。后开胸取出抽口,病人恢复良好。

关 键 词:医疗差错 医疗纠纷 组织器官损伤 医疗事故 胸腔闭式 护理过程 医务人员 功能障碍 

分 类 号:R-051[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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