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三个问题  被引量:9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肖中华[1] 徐藩[2]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检察官》2012年第5期34-36,共3页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  金: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信息社会与金融犯罪"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一、能否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取缔办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法条采取简单罪状方式.使本罪的客观要件存在述而不明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未出台相应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实践中对此罪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关 键 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金融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取缔办法 《刑法》 业务活动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