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人管项目”的误区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郭清明 赵立刚 

机构地区:[1]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  处:《施工企业管理》2012年第5期32-33,共2页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摘  要:"法人层次管项目"的推行,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管理分散的弊端,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发挥集中管理的优势。"法人层次管项目"是在企业,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实践中被提出和逐步完善的一个概念。它首先是一种管理手段,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对于具体项目的一种监督、奖惩和指导的管理方式。事实上,在法人规模较大(比如集团公司)、具体项目多且分散的情况下,法人不可能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一是因为法人没有能力对所有项目直接进行管理,面面俱到;二是因为即使法人能够直接管理项目,也必定是管理成本过高,而且这样会打击项目的积极性,还会使法人管理层无暇做其它更具战略性的工作。

关 键 词:法人 建筑施工企业 集中管理 误区 集团公司 管理项目 管理成本 管理层 

分 类 号:F426.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