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出现不良反应 医方处理后继续滴注 违反诊疗常规 医方有过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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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夏玲[1] 

机构地区:[1]《中国社区医师》编辑部

出  处:《中国社区医师》2012年第26期27-27,共1页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摘  要:案例回放患者,女,22岁。因"咽痛、口周疱疹"前往某二级医院就诊,青霉素皮试阴性后,医生给予青霉素、地塞米松加葡萄糖注射液静滴,输液过程中,患者感觉心前区不适,医方遂停止输液,并在相应处理后,继续滴注剩余的药液,患者输液后回家。

关 键 词:输液过程 不良反应 医方 滴注 青霉素皮试阴性 诊疗 葡萄糖注射液 心前区不适 

分 类 号:R-051[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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