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五项措施”为社区独居老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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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曾玉红 

机构地区:[1]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

出  处:《社会福利(实务版)》2012年第8期58-58,共1页Social Welfare

摘  要:一是对城区60岁以上老人建立电子网格档案。根据每个老人的特点,社区居委会把老人的住址、家庭成员、家庭状况、身体状况、联系电话等都录入网格里,建立老人居家档案,由专职护工负专责,老人居家档案做到随时更新。各居委会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建档工作,并根据老人居家档案制定相应的居家养老保障措施,积极推广居家养老和呼援服务,建立适应社区特色的社区照顾服务,满足老人个性化需求。

关 键 词:社区照顾服务 社区居委会 独居老人 竹溪县 湖北省 居家养老 个性化需求 家庭成员 

分 类 号:D669.6[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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