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  被引量:7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加良[1]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  处:《当代法学》2012年第5期32-37,共6页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  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1M501107);201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20110305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从审级控制的进路消除民事案件的同案异判,有利于在更广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制度性防范因自由裁量权规制不力而导致的权力寻租,使司法权影响下的社会生活更接近宪政理念的实质要求。实现特殊民事案件的同案同判,须将其一审管辖权统一上提一级;实现一般民事案件的同案同判,须取消裁量型发回重审和调适法定型发回重审。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会受到民事诉讼调解实践、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和裁判文书说理制度之改进的影响。

关 键 词:同案同判 审级控制 管辖权向上转移 发回重审 限度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