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国对蒙古地区的刑事立法与司法特点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雄伟[1] 马青连[2] 

机构地区:[1]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2]安徽医科大学

出  处:《法学评论》2012年第5期153-160,共8页Law Review

摘  要:封建帝制时期的法律与政治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法律体现出强烈的政治诉求。清帝国为有效治理蒙古地区,汲取历代治边经验教训,遵循多元化的理念对该地区进行刑事立法与司法。具体表现为坚持中原汉法的同时又有选择地保留本民族的特色法律,即加强了中央集权又有限地给予地方自治,实现了对该地区的政治控制,基本上实现了边疆的稳定有序。

关 键 词:清代 蒙古地区 刑事立法 刑事司法 

分 类 号:D929[政治法律—法学] D924[历史地理—历史学] K249[历史地理—中国史]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