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内,主外?——“债转股”后看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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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全军[1,2] 龙欢[1,2] 

机构地区:[1]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襄樊市分行 [2]武汉大学商学院,湖北省襄樊市长征路34号441000

出  处:《武汉金融》2000年第4期16-18,共3页Wuhan Finance

摘  要:处理不良资产应与企业转变机制的改革结合起来 ,这是当前的共识。但资产管理公司 (AMC)在其间究竟应承担何种具体责任却说法不一。笔者认为企业转制的成功涉及内部结构治理和外部理顺两个方面 ,作为过渡性存在的金融机构AMC,其工作重心不在于企业的内部 ,而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重组并购及要素流动的外部市场环境 ,应利用自身的优势 ,进行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 ,弥补当前体制的缺陷 。

关 键 词:债转股 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关系 

分 类 号:F275.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832.3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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