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转非”仍可保留承包地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乡镇论坛》2013年第5期5-5,共1页

摘  要:山东省日前发布的《山东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将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后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原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均保持不变。

关 键 词:山东省 “农转非” 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权 林地经营权 收益分配权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