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与调整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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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义华[1] 

机构地区:[1]南京林业大学

出  处:《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年第2期57-58,共2页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将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给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在实际核算过程中,有些财务人员见到餐费就计入业务招待费,见到酒水等礼品就计入业务招待费,实际这是不准确、也是不科学的;因为像企业年终的聚餐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餐都不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而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或者应付福利费中。

关 键 词:业务招待费 管理费用 调整研究 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产经营活动 年销售收入 应付福利费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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