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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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涉外税务》2013年第4期64-64,共1页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摘  要:常设机构又称“永久性设施”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在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常设机构应具备以下3个基本条件:1.有一个从事营业活动的场所,如房屋、场地、机器设备等设施;2.这种营业场所应具有固定性或永久性,足以表明它是常设的,3.这种场所应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常设机构是对跨国营业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的依据。

关 键 词:营业场所 常设机构 知识 税收 地域管辖权 跨国纳税人 机器设备 永久性 

分 类 号:F811.4[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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