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该由何部门查处——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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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锦梅[1] 

机构地区:[1]福建省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

出  处:《中国无线电》2013年第4期12-12,共1页China Radio

摘  要:案情:在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统一考试中,某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查获一起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案件。翁某在一民房内使用无线对讲机(非公众对讲机)向考场内的考生报送考试答案。分析:该起案件该由何部门查处,实践中存在四种观点:公安部门查处,无线电管理部门立案处理后将案卷移交公安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查处,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查处。

关 键 词:无线电设备 公安部门 无线对讲机 管理部门 医师资格 考试 案件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TN925[电子电信—通信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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