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屋顶露台维修费该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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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黄友健 

机构地区:[1]上海

出  处:《上海房地》2013年第5期61-61,共1页Shanghai Real Estate

摘  要:张先生在购房时获得了开发商赠送的屋顶露台使用权,十年过去了,房顶出现裂缝,房屋开始渗水。张先生与物业管公司为维修费用产生了争议:这个部位的维修费该由谁来承担?本案在物业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但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关 键 词:维修费用 屋顶 赠送 房屋买卖合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律若干问题 物业管理 纠纷案件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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