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科医生可多点执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中国社区医师》2013年第26期44-44,共1页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摘  要: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可注册多点执业。全科医生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诊所。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意见要求,建立人员退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生自2013年起,在5年内未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5年内未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得从事全科医疗岗位。

关 键 词:全科医生制度 执业资格 河北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院医生 全科医学专业 

分 类 号:R197.324[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