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159-164,共6页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2JZD037);中国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CLS(2011)B07]
摘 要:目前,国内外都有实质课税原则的相关立法,只是立法的形式与内容稍有不同。中国的税收法律体系虽然没有直接确立实质课税原则,但从法律赋予征税机关合理调整纳税人某些行为的应纳税额的权力看,间接体现了实质课税原则。执行实质课税原则可能会在某些个案上增加税务支出,使税务支出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增加,降低税收本身的效率,但从整体和长远来看,实质课税原则能优化经济资源配置,加速经济机制运行,有利于税收效率原则的实现。在我国构建实质课税原则,首先需要将其纳入中国税法通则,其次必须通过在相应的法律中严格规定其实施条件和通过权力制约等形式避免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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