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著作权法》中的“注明出处义务”看出版物“引注”问题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牛强[1] 

机构地区:[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出版》2013年第21期20-24,共5页China Publishing Journal

基  金:作者主持之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网络版权侵权判决的实证研究--以省际法院差异判决为考察中心"(11YJC82008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近来“学术剽窃”事件频发,人们多以“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称之。学界也多从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的角度对此问题予以探讨,但鉴于“剽窃”“思想表达两分法”等概念的不确定性,“学术道德”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界限不易划定。另外,出版物中引注方式的混乱及不规范问题的存在大大加剧了人们对“学术剽窃”法律定性的困难。笔者拟从《著作权法》中的“注明出处义务”出发并结合大量司法判例,以对出版物“引注”的合法性问题进行探讨。同时,鉴于国家版权局在征求大量社会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对“注明出处义务”进行了重新界定,笔者对其一并探讨,以求教于学界。

关 键 词:《著作权法》 出版物 义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术剽窃 合法性问题 国家版权局 

分 类 号:D923.41[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