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或可探索“审批+备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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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乔宁 

出  处:《中国卫生》2014年第2期103-103,共1页China Health

摘  要:根据现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我国保健食品实行“个案审批制”,即监管部门在产品上市前,以产品个体为单位进行审查批准。无论产品的配方、原辅料、生产工艺是否相同,都需遵照同样的审批流程。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提出,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保健食品应探索实行“审批+备案”的综合性行政许可制度。

关 键 词:保健食品管理 审批制 备案 产品上市 食品药品产业 监管部门 社会科学院 生产工艺 

分 类 号:R155.5[医药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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