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共有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协调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贾传喜[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14年第9期67-69,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内地与香港共有刑事司法管辖权,是指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对某个刑事案件都享有刑事管辖权,从而发生管辖权竞合和冲突时,由哪一方优先行使管辖权的情况。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有关部门在2009年已就《关于共有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安排》内容基本达成共识。

关 键 词:刑事司法管辖权 内地与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 协调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管辖权 行使管辖权 2009年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