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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湖南省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湖南娄底417000
出 处:《中国民康医学》2014年第9期31-32,共2页Medical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Health
摘 要:目的:探讨丁二酸洛沙平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疗效比较。方法:将11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各55例。丁二酸洛沙平组(研究组)患者口服丁二酸洛沙平136-204mg/ d 治疗;利培酮组(对照组)患者口服利培酮2-5mg/ d。疗程均为1周。于治疗前及治疗第4d、第7d 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中提取的激越因子分评定疗效。疗效判定标准:减分率≥75%为痊愈,≥50%为显著进步,≥25%为进步,﹤25%为无效。结果:两组激越因子分在治疗第4d、第7d 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两组对激越症状均能快速起效,丁二酸洛沙平组显效率65.4%,有效率89.0%;利培酮组显效率52.7%,有效率71.0%;丁二酸洛沙平组有效率、显效率高于利培酮组,有显著性差异。结论:丁二酸洛沙平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疗效优于利培酮。
分 类 号:R749.3[医药卫生—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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