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局限性及其应对措施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黄若君[1] 

机构地区:[1]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税务系,广西南宁530003

出  处:《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1期50-51,60,共3页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College

摘  要:新《合同法》充分吸收与借鉴了英美法和《销售公约》的默示预期违约规则 ,集合了两大法系相关制度的优点 ,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充分与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该文指出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局限性 。

关 键 词:不安抗辩权 合同利益 解约权 举证责任 中国 合同法 

分 类 号: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