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能作为证据吗?——谈E-mail(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和保全问题  

E-mail,Evidence?--On Evidence Value and Safekeeping of E-mail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海霞[1] 杨大伟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

出  处:《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2年第1期61-63,共3页Network Security Technology & Application

摘  要:E-mail是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的一种,这种不以传统的通信方式(书信、电报)为媒介的E-mail方式一旦发生纠纷,E-mail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是否能得到诉讼中的承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简要谈一谈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和保全问题.

关 键 词:电子邮件 电子证据 计算机网络 

分 类 号:D915.1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