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企业再造中的法律环境再造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米德超[1] 杨熙[1]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出  处:《经济体制改革》2002年第4期113-115,共3页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摘  要:为了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应对WTO的冲击、遏制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 ,客观上要求再造中国企业法律环境。因此 ,应以WTO的基本规则和国际惯例为基本出发点 ,重视法律软、硬环境再造 ,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为此 ,作者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 :一是转变观念 ,给予多种所有制一个平等的发展空间 ;二是取消非自然垄断 ,加强行政监督 ;三是制定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环境建设 ;五是落实公务员监督 ,培养一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关 键 词:中国 企业再造 法律环境 WTO 国际惯例 行政监督 依法行政 

分 类 号:F279.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