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时,用人单位有权降低工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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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就业与保障》2014年第6期6-6,共1页Employment and Security

摘  要:小保: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已满9年,双方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之时,双方均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确定工资数额时,公司提出将我的工资由原来的3900元降低至3500元。并表示,若不能接受降薪,可另谋高就!我想知道,法律对此是怎样规定的?李广禄李广禄: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取决于所续签的劳动合同是否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应以“原岗原薪”为基准,无权随意降薪: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提出降薪等与原合同有变更的内容。

关 键 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 续签 无固定期限合同 连续工作 降薪 劳动者 

分 类 号:D922.5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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