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房公积金缴存不能随便说“可”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肖学文[1] 陈建树[1] 甘艺玲 

机构地区:[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  处:《住房公积金研究》2014年第7期34-36,共3页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Research

摘  要:对于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人员这三类人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目前各地在政策的执行中标准不一。这三类人群是否缴存公积金的问题,在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2002年的条例修改决定中均未明确,在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到:“有条件的地方,

关 键 词: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可” 进城务工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 《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城镇单位 

分 类 号:F832.2[经济管理—金融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