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得收取选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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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党课》2014年第22期28-28,共1页

摘  要: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再次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电信号码段资源属于国家,属公共资源,天价手机号的出现,实际上背离了其公共属性。业内人士指出,此番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叫停”,将有效地遏制这些“灰色地带”。

关 键 词:信息化 选号费 工业 电信业务经营者 公共资源 灰色地带 天价 

分 类 号:F764.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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