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因素对审判的影响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傅洋[1] 

机构地区:[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出  处:《青年与社会(下)》2014年第10期132-132,共1页Youth and Society

摘  要:司法活动是一种理性化的活动,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法官要有理智的思维判断,充当中立的角色,可是现实生活中,法官也是人,也有自己的行为和性格的偏爱,包括对当事人辩论时口音、形象、举止的自我评价,甚至还对外貌、服装方面的认同与否。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认为,实践理性被理解为当逻辑和科学不足之际人们使用的多种推理方法。在这里法官的非理性因素也包括其中,故不管是我们的刑事还是民事甚至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也是对司法公正的一种救济。

关 键 词:审判 行政诉讼法 司法活动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思维判断 现实生活 自我评价 

分 类 号:D926.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