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张路[1]
机构地区:[1]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2
出 处:《法制与经济》2014年第23期123-127,共5页
摘 要: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的优劣是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谈到无因性理论不得不首先提到物权行为理论,我国民事立法活动的主要学习对象之一是德国,但在对物权行为理论的移植上一直存在着用与不用的态度。至少在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物权行为"这一直接而明确的提法。立足于功能主义的视角,对两种制度进行相关的梳理,置于物权行为理论的整个体系之下考察无因性理论的合理性,再将其与善意取得制度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研究两种制度之间既存的联系和差异,可以看到两种制度在实践中其实既各有其专属通行的领域,也存在重合的部分,并产生了逐步趋同的现象。因而,无因性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都有其存在的独立意义,同时又可以相互借鉴学习。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52.14.18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