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整体性原则保护赣南客家文化遗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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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康诗俊 

机构地区:[1]江西省赣州市群众艺术馆

出  处:《文化月刊》2015年第1期126-126,共1页Cultural Monthly

摘  要:201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江西省赣州市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是指在赣州市辖区内设立的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客家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设立的特定区域。如何建设好这一特定区域,需运用整体性原则来保护和弘扬。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保护区 整体性原则 赣南客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客家文化 文化积淀 文化形态 

分 类 号:G12[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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