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车求职”是业务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彭华 

机构地区:[1]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15年第2期58-58,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案例陈某购买了一辆小货车,为某药品公司装卸货物跑运输,车辆喷绘了公司标志,非运营时间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自己另行乘车上下班。陈某的工作由公司仓储部统一调度,公司根据业务员、仓库管理员记录的工作量向陈某支付费用,保证每月不少于4000公里的里程数。后陈某因与药品公司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陈某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所从事的工作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管理,双方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仓库管理员 仲裁委员会 书面劳动合同 运营时间 里程数 后陈 劳动争议 工作时间 运输费用 

分 类 号:F249.26[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