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无偿献血和浆站采血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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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健康必读》2015年第3期14-14,共1页

摘  要:血液分为医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医疗临床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根据国务院1996年12月发布的(恤液制品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供血浆者提供的原料血浆是有偿的。临床用血不得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单采血浆站严禁采集全血,严禁将单采血浆站采集的原料血浆应用于临床。

关 键 词:单采血浆站 无偿献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液制品 原料血浆 临床用血 管理条例 供血浆者 

分 类 号:R457[医药卫生—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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