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有效地分配举证责任——以王某和A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洪艺珣 连忠勤 

机构地区:[1]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  处:《工商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54-55,共2页

摘  要:【案情】 根据举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5月16日对A公司(当事人1)涉嫌侵犯Y公司商业秘密案进行查处。经查,Y公司AI系列智能仪表中最核心技术——芯片程序(包括产品芯片程序和校正芯片程序),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经济效益可观,Y公司为此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王某(当事人2)于2007年11月开始任Y公司的总经理助理,2010年9月从Y公司离职。离职后,

关 键 词:侵犯商业秘密案 A公司 举证责任 分配 合法 总经理助理 2007年 2010年 

分 类 号:F27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