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书院内部建制及教师准入制度研究与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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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宋俊骥[1,2] 李艳莉[1] 

机构地区:[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出  处:《江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147-152,共6页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明清时期教育活动史研究"(NCET-12-087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明代学校师生日常生活研究"(12YJA88009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时期学校日常生活研究"(13BZS099)

摘  要:明清书院教师选聘的标准为德才兼备,有些还明确规定教师须是举人、进士等出身,或要求本地人员。明清书院教师的薪酬和社会地位较高,但由于他们常需要承担一家生计,薪酬有时入不敷出。明清书院的教师会定期为学生升堂讲学,为学生批改功课簿。在闲暇时间,明清书院的教师会选择多种形式进行放松。借鉴明清书院教师日常生活,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首先需要严把准入制度建设,关注教师日常生活状态以及加快建设教师公务员制度。

关 键 词:明清书院 教师 日常生活 准入制度 

分 类 号:G649.299[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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